根据校训【2013】510号文《第三军医大学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能力考核办法》和《第三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办法》要求,教务科于2017年12月12-13日进行了2015、2016级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住培生年度考核,考试成绩详见附件,现要求如下:
一、考核合格标准
1、临床模拟操作考核:任何一项操作考核成绩均≥60分,视为技能考核合格。
2、理论考核:理论成绩(机考成绩*0.6+病例考核成绩*0.4)≥60分,视为理论考核合格。
二、补考安排
1、临床模拟操作考核:12月22日下午3:00—,医院教学楼11楼七教室。
2、理论考核:12月29日上午9:00-11:00,医院教学楼11楼计算机教室。
备注:鉴于部分学员因参加军队卫勤外训未能参加年度考核,医院特安排补考,今后年度考核无特殊情况不安排补考。
三、考核要求
1、未完成学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及细则规定的临床训练任务、未通过出科考核和年度考核、未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统考者,均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望研究生予以高度重视,务必认真轮训、认真迎考。
2、未完成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各专业细则规定的临床训练任务、未通过出科考核和年度考核、未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统考者,均不能申请规培结业考核,望住培生务必认真轮训、认真迎考。
3、年度考核补考仍不通过者,补轮转(2017年1月-12月),结业考核缓考一年。
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教部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